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2014年省本级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医险函[2013]24号)文件的要求(该文件已在学校办公网上转发):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上一条:关于提交“学生自行联系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英语非脱产班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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